法律分析:为了加强单位的内务管理工作,确保单位的安全和整洁,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人员出入保卫
(一)积极维护单位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责任感。
1、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进入办公场所;
2、不得私带公物出单位变为己有;
3、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二)值勤保安对待外来人员,应做到文明礼貌,并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接待工作。首先询问来意,并做好登记,然后电话联系或引荐对口接待部门或接待人。来访结束后记录好离开时间,并存档备查。
二、单位财产保卫
每天下班后,各科室要关掉用电电源,关好门窗,做到防火、防盗、保证安全,并做好下列工作:
(一)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的橱柜中;
(二)值勤保安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三)如有窃案发生,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单位有关领导和公安部门。
三、保安人员的职责:
(一)有关人、物、车辆进出的登记、通知、检查、核对;
(二)预防盗窃、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
(三)维护单位秩序;
(四)单位内警戒警备事项;
(五)单位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
(六)所有进出物品的装卸及监督检查;
(七)单位大门值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 人员出入保卫
(一)积极维护单位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责任感。
1、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进入办公场所;
2、不得私带公物出单位变为己有;
3、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二)值勤保安对待外来人员,应做到文明礼貌,并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接待工作。首先询问来意,并做好登记,然后电话联系或引荐对口接待部门或接待人。来访结束后记录好离开时间,并存档备查。
第二条 单位财产保卫
每天下班后,各科室要关掉用电电源,关好门窗,做到防火、防盗、保证安全,并做好下列工作:
(一)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的橱柜中;
(二)值勤保安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三)如有窃案发生,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单位有关领导和公安部门。
第三条 保安人员的职责:
(一)有关人、物、车辆进出的登记、通知、检查、核对;
(二)预防盗窃、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
(三)维护单位秩序;
(四)单位内警戒警备事项;
(五)单位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
(六)所有进出物品的装卸及监督检查;
(七)单位大门值勤。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是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进入办公场所、不得私带公物出单位变为己有、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为了加强单位的内务管理工作,确保单位的安全和整洁,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保安人员的职责具体如下:
1、有关人、物、车辆进出的登记、通知、检查、核对;
2、预防盗窃、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
3、维护单位秩序;
4、单位内警戒警备事项;
5、单位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
6、所有进出物品的装卸及监督检查;
7、单位大门值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安全保卫工作是对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保障,制定好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能够让我们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一)一、安全合格门卫标准
1、单位出入口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重要出入口设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大小适宜,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出入口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其中重点单位门卫值班室有内部自动报警设施,并与总值班室联网。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夜间值班的门卫人员应为男性工作人员。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礼貌服务,行为规范。
6、门卫按厂规厂纪加强对进出厂人员、车辆、物资等核对、盘查。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二、安全合格财会室标准
1、财会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财会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墙体应为砖混或钢混结构,墙体厚度不小于240毫米。
3、出入口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盗安全门。
4、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保险柜(箱)存放现金等重要物品,保险柜(箱)应牢固固定于地面或墙体,必要时应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加固保险柜(箱)。
5、窗户应安装金属防护栏等防护设施;安装金属防护栏的,防护栏结构应为整体焊接并牢固固定于墙体,内穿钢筋直径不小于14毫米、间距不大于140毫米,防护栏高度超过400毫米的应用钢质横梁加固。
6、应对保险柜(箱)存放点、财会业务办理区域等处进行视频监控;视频监控系统应当采用数字硬盘录像机等作为图像记录设备,进行24小时图像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回放图像应能够清晰显示上述区域内人员活动情况,清晰分辨人员、物品的外表特征;系统应具有时间、日期的显示、记录和调整功能,时间误差应在30秒以内。
7、财会室各类票证和印鉴必须分开存入保险柜(箱)内,严禁乱丢、混放。
三、安全合格车间标准
1、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车间应建立治保组织或明确治保员,对职工发生的纠纷、矛盾及各类不安定事端、苗头,车间负责人应及时调解,并上报单位领导及保卫部门。
3、车间门窗安全可靠,使用安全锁。重要产品的生产车间应安装报警器,并与值班室相通。
4、限制用火的车间内使用明火,须严格执行动火规范。
5、车间内贵重物品,专人保管,责任到人。
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二)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一)服从分工,听从指挥,执行安全保卫,做好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遇有外来寻衅干扰单位正常上班的人员,及时制止,劝阻无效,及时拔打110报警。
(二)认真做好来人来访的询问、登记。
(三)熟悉单位环境,确保单位财产安全,对单位的进出物资材料有疑意的及时盘问,决不允许单位财物外流遗失。
(四)值班时坚守岗位,勤巡、勤看、勤听、勤查,密切注意环境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供水必须安全,安全促进供水”和为国家、为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观念和责任感,做到人人重视安全,时时注意安全,事事抓安全,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各岗位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细则,保障安全生产。
(三)生产所必需的易燃、有毒、高腐蚀物质,由专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管理、运输。危险品使用、管理要充分注意气温、环境、场所条件,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严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得乱串岗、打闹、打瞌睡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检查落实各岗位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现金、票据、印鉴等贵重物品使用、保管制度
(一)单位的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由单位财务人员统一管理。千元以上资金往来应使用支票或转账。发工资需提取大笔现金时要专人专车,并在当天发放完毕。财务人员严禁在单位存放大笔现金或有价证券。
(二)单位库存物资入、出库单,分别由仓管员和行政领导负责,领购、登记、填制、保管。仓管员依据入、出库单的“保管联”登记库存物资明细账,并妥善保管存根联,以便备查。
(三)各类印鉴使用部门要有专人管理,严格使用批准手续。严禁滥盖空白函件或滥用印章。
(四)单位贵重办公设备,要指定专人使用管理,并建账登记,人员变动要搞好交接。
(五)所有办公室、接待室、化验室、库房等,都要做到人离关窗锁门。贵重工具、材料、器材都要随时注意收拣或交接。
四、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全单位职工要认真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车、无证驾驶无证车辆。上下班期间交通拥挤要特别注意安全严禁超速占道行驶。
(二)全单位职工要加强消防意识,站、厂区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检查,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无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五、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治安防范知识教育。
(二)单位治安防范教育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治安防范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单位治安防范方面的管理制度;
(2)单位治安防范方面的状况及事故教训等。
(三)各部门治安防范教育由各科负责,主要内容是本科治安环境的特点以及科的治安状况及治安事件处理应急措施等。
(四)要定期对单位职工进行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和治安形势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保密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五)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对单位门卫、兼职消防等人员进行安全治安防范和消防实战技能训练。
(六)要积极参加公安机关或上级组织的安全保卫人员教育、培训活动。
六、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一)单位内部一旦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二)及时组织保护好现场,控制和防止犯罪嫌疑人员逃匿。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对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认真做好抢救、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堵塞漏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七、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及奖惩,纳入每年安全生产和内保工作目标,实行责任管理。
(二)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与安全生产同步进行,即单位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检查,发现治安、内保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单位每年度末,由领导小组对全年治安保卫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综合考核。
(三)按照年度总考核和平时抽检综合得分,来评定优胜部门、合格部门、责令整改部门。对优胜部门和部门责任人给予奖励,并作为部门评先、负责人评优的重要条件。对合格部门不奖不罚,对该单位责任人适当奖励,不影响部门评先、个人评优。对责令整改部门除公开挂牌警示以外,单位不能评先,责任人将受到经济处罚。对发生重大治安案件的,除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受到降职、降薪处理。
为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施工建设安全文明有序的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担任治安保卫负责人,以施工标段为单位建立治安保卫管理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卫措施,开展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2、施工现场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对出入现场的车辆、物资、器材进行管理,加强夜间工地的巡逻值班守护。3、进入现场人员必须佩带和安全帽等防护设备,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特殊工种必须持上岗证上岗,登高作业必须有安全保护装置。4、施工现场的要害部位,包括为施工服务的变电房、大中型机械设备,建设工程的关键部位和施工关键工序,应当制定并认真执行安全保卫措施,安装防护设施或报警装置。5、做好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木工场、仓库等易失火点必须设置禁火标志,配有。不准在施工现场焚烧建筑垃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存放,委派专人妥善管理。6、塔吊起重设备、脚手架在安装和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规范操作,经常进行检查,防止隐患发生。进入现场的工程车辆需限速行驶,各行其道,装卸物资材料等注意安全。7、施工现场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失窃案件、火灾等情况,在采取有效救护措施减少损失的前提下,及时报告,严禁隐瞒不报。8、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视情况给予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维护辖区的安全,预防和调查安全事件,并确保安全
2.根据管辖区的大小和周围的公共安全状况,应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保安人员应工作24小时。
3.紧密联系保安人员,以确认值班人员的值班状态。
4.制定处理紧急情况的程序,并建立和完善各种安全系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三条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经理、厂长是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第三条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条公司设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第五条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第六条各企业对“三来一补”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任,要敢抓敢管,不能无原则放任告迁就。签约时要定明凡外商人为造成我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各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应接保险要求购买保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第八条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室、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各企业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
2.办公楼、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4.工厂、仓库未落实消防措施的,不得开工、使用;
5.进行明火作业(如电焊等),应先报领导批准,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准放任何物品者塞防火通道;
7.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拾建筑物;
8.宿舍与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分开,保持安全间隔,严禁混杂在一起。
第九条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接驳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室、集体宿舍和生活场所使用电炉;
3.配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第十条落实防盗措施:
1.工厂、仓库、办公大楼应投有门卫;
2.财务室、保密室、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3.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铁闸铁窗,办公房间无人在内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4.公家财物不能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5.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下属公司、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制度